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《围城》,感觉读的时候有点上头,一般是白天连续读将近两百页,晚上睡觉前再读几十页,不知不觉就读完了,大部分是钱钟书写的,后面有少部分是杨绛写的,不过杨绛写的不是《围城》本身。

  在中学时就常听说这本书,不过那时候没现在的闲心,读完也没有感觉很惊艳,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文学底蕴不够。《围城》里面运用了大量的讽刺手法和比喻手法,是书的一大特色,不过在读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之后的内容时内心很压抑。他们结婚之后总是在吵架,期间明显感觉到讽刺的成分变少。最后结束也有一点突然,我以为故事还会继续发展。

  读的过程中感觉到说话真是一门艺术,合理的用词可以精准地解决一个问题,而不节外生枝。细细回想,作者把他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了,但是又没有其它的很大的感触。也就,还好。

  不过读书的过程让我有了新的认识,读书的时候看的全是字,刚开始读的时候读得很慢,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,就像还不认识这个作者一样,后来就慢慢地读得快了,就像认识了作者这样一个朋友一样。